罗尔律师事务所

少年保护处分第1、2号

青少年偷拍罪以少年保护处分终结,而非刑事处罚

刑事(少年保护案件), 性暴力处罚法(利用相机拍摄, 编辑虚假影像物)

案件类型
刑事(少年保护案件), 性暴力处罚法(利用相机拍摄, 编辑虚假影像物)
适用法令
苏年法, 性暴力范罪义 处罚 Deunge 官韩 特礼法
承办
罗尔律师事务所 大求刑司专业律师
结果
少年保护处分 1浩(宝浩子 魏卓), 2浩(秀姜明領) 决定

本卷承办

案件摘要

本件建档标题为“青少年偷拍罪以少年保护处分终结,而非刑事处罚”。案由分类为刑事(少年保护案件), 性暴力处罚法(利用相机拍摄, 编辑虚假影像物)。记录结果为少年保护处分第1、2号。

适用法令与法律标准

强制猥亵、性暴力、跟踪骚扰与偷拍分别落在刑法及性暴力、青少年性保护、跟踪骚扰等特别法。场所、第一份笔录与设备主导卷宗。紧急禁制令可能在主罪确定前发出。

争点与罗尔的协助

接触、同意、场所与第一份笔录就是卷宗。律师阻止报案后的联络、保全设备,若有和解文本也只走封闭通道。 本件分类为刑事(少年保护案件), 性暴力处罚法(利用相机拍摄, 编辑虚假影像物),结果为少年保护处分第1、2号。

罗尔律师事务所的协助结果

本卷记录结果为少年保护处分第1、2号。量刑与程序出口取决于初期证据、损害填补与法庭能采用的记录,而不是口头悔意。

实务要点

报案后不要私信对方。在云账号被覆盖前先保全。职场、通勤与校园会写成不同记录;事实只应通过律师流动。

参考资料

韩国法令:国家法令信息中心 law.go.kr。
生活法令解说:法制处 easylaw.go.kr。
法院程序:大法院 scourt.go.kr。
量刑基准:大法院量刑委员会 sc.scourt.go.kr。
请以各机构最新修订为准。本页是实务说明,不是韩文卷宗的官方译本。

来电前

报案后可以发短信道歉吗?
不可以。一句话回复可能变成第二起案件,尤其在跟踪骚扰或禁制令之下。所有联络走律师。
和解就能让性犯罪不起诉吗?
不能单靠和解。有些罪名不因对方事后意愿而消失。若谈民事文本,必须由律师主导,不走私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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