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如何區分施用、持有與走私?
《毒品類管理法》先分大麻、向精神性與麻醉類,再分施用、持有與提供。數量、純度、聊天紀錄和袋子在誰手裡,決定罪名。
「自己吸」的說法仍要對應檢測結果與角色劃分。不要為了表現配合而主動供出別人。
《毒品類管理法》先分大麻、向精神性與麻醉類,再分施用、持有與提供。數量、純度、聊天紀錄和袋子在誰手裡,決定罪名。
「自己吸」的說法仍要對應檢測結果與角色劃分。不要為了表現配合而主動供出別人。
會。韓國看的是在韓國境內或交通工具上的持有、施用或攜帶,而不是你購買地的法律。
先把最後一次使用的日期和處方藥清單交給律師,再解釋「在那邊是合法的」。沒有時間軸的這句話,容易被寫成自白。
尿檢看近期。毛髮往往能回溯數月。處方藥必須先入卷,才能討論「無法解釋的陽性」。
檢材一旦封存,在派出所爭儀器意義不大。律師要的是保管鏈條和檢出窗口。
《毒品類管理法》第60條對列入管制的大麻類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品項與提供罪在相鄰條文,幅度更高。
單純施用也可能因手機紀錄裡的多次送出被改寫成提供。下一次詢問前,先把角色凍結。
毒品前科是出入境審查最嚴的一類。有罪判決不僅是刑罰,還可能成為遣返與禁止再入境的理由。
緩刑在延期停留時仍是有罪紀錄。簽證策略要和檢測報告同一天開始。
不要猜測最後一次使用日期,不要把所有帳號交出去「說清楚」,不要拒絕口譯。你可以沉默,先打電話給律師。
如果已經取樣,記下時間、試劑和在場的人,然後打 1600-9886。
緩起訴處分 — 精神藥品買賣、施用嫌疑獲緩起訴
令狀駁回 — 毒品類收繳、管理嫌疑,羈押令被駁回
減刑 — 施用大麻違反毒品法,減至檢方求刑的一半